一般民眾可以進口玫瑰花嗎? 依據國內植物防疫檢疫法,薔薇屬植物是應實施隔離栽植檢疫之植物種類,並非是禁止進口之植物,故一般民眾、業者或機關團體、學校等,都可以申請進口的,不過必須符合國內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隔離期間至少一年。除非你有特殊喜愛之品種系列,而且有隔離檢疫之場所,否則國內已經有非常多的日本、歐美玫瑰可供選擇,實在不需要多花時間、金錢自己進口。 現行輸入植物隔離檢疫規定 國內現行輸入應施隔離栽植植物檢疫作業如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市分局): 應實施隔離栽植檢疫之植物種類:
專業的隔離檢疫場所
實施隔離檢疫之場所:
輸入業者提供隔離場所,除因應國外疫情需要特別指定地點範圍設加設防疫設備外,須符合周圍50公尺內不得栽植 有同科屬植物;惟隔離場所為溫室,網室等栽培設施者,不受限制。另同一塊栽培區,業者於申請時經審核合格,爾後為調節產期等原因,再申請自同一國家進口同種類之花卉球根莖時,得酌予放寬。 進口玫瑰花流程 進口玫瑰花流程簡述如下:
檢疫完之玫瑰以封條封箱後送至隔離場所
國家指定動植物隔離檢疫之重大變革 未來國內在輸入植物隔離檢疫規定上將有重大之變革,即要求輸入之應施隔離植物須於國家植物檢疫機構之隔離苗圃進行隔離栽植及執行檢疫有害生物檢測,國內防檢局之動植物隔離檢疫中心,位於桃園縣觀音鄉,設置有具防蟲效果與水泥地面之隔離溫網室共4棟。規劃中輸入應施隔離檢疫之植物前,申請人或其代理人須先向防檢局申請,經防檢局隔離檢疫中心排定隔離空間後,再依輸入同意文件核准之時間辦理輸入,輸入後將由輸入港站之防檢局轄區分局派員押運或封運至隔離檢疫中心,且不同申請人、不同時間輸入之植物係採分區隔離方式栽植,相關殘株枝條、廢棄物等均予以銷燬,確保無交叉感染之可能性。隔離檢疫中所發生之相關費用由進口申請人負擔。 此強制於防檢局唯一隔離苗圃進行隔離,是否合於情理法有待商確。以美國為例,申請進口應實施隔離檢疫植物時,是由申請者指定隔離檢疫場所,但此檢疫場所需由動植物檢疫部門委託之機關團體審查核准,與國內規劃強制於特定地點接受隔離檢疫完全不同。 進口玫瑰之經驗談 細說玫瑰網友珮有申請自國外進口之經驗並記錄下心得,由於申請程序及檢疫規定並無重大改變,珮的經驗非常值得大家參考。在研讀其文章之前,個人亦提供多年經驗之建議及注意幾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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珮經驗談之一(2004/2/19): 也許還有人也想知道關於玫瑰進口的申請程序,簡述如下: 首先是要準備隔離場地,再向檢疫局提出申請,(三年前沒有制定格式,是自己撰寫,現在可能要先問看看是否已有表格可從網路下載。)就以一般公文格式,開頭來個"申請書"字樣,再來是"受文者":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然後是"主旨":就是要從那個國家進口、數量多少,最後就是註明負責人相關資料:姓名、地址、電話,一定不能少的是在最尾端註明:中華民國XX年X月X日。寫好把它寄到: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51號『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收(現在地址不知道有否更改,最好再確定一下)。 接下來就是等他們派各地分局的人來檢查你的隔離場地,通過後會發正式公文就是輸入許可證,裏面會告知你該請賣方準備什麼樣內容的健康證明。許可證發下後三個月內有效,看你是要用郵購或是自行出國將之帶回皆可,郵購的話在收到玫瑰花時不可自行拆封,要等候檢疫人員來到再帶入隔離場地內當場拆開,他們會非常仔細的一棵一棵檢查,沒有問題後才讓你自行種植。至於自行帶回的話,我不太確定最好還是問檢疫局,海關都會有檢疫人員駐守。 當年負責幫我檢疫的是位新竹防檢分局的何先生,人很好又非常熱心,當初就是他幫了大忙,不厭其煩地提供資料。我認為最好是先找當地檢疫分局的人員談談,表明自己愛花也願意愛護農業遵守規定的態度,並且隨時和防檢局的人保持電話連絡,只要我們願意配合防疫措施,他們就不會太刁難,畢竟大家都是為了台灣好不是嗎? 當年我自己就是負責人、駐場人員,防治設備或器具就是平常我種玫瑰的用具另外準備一套隔離專用的,不可與場外的共用,以免在修剪時感染病毒,所有修剪下來的枝葉都必須留在隔離場地內,每三個月防檢局的人員來查訪時再共同銷毀,我當時就把它們都留在網室內一年,出關後才處理掉。 珮經驗談之二:
珮經驗談之三:有關溫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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